回首即将成为历史的2010年,我们有欣慰也有遗憾,有欢乐也有忧愤,所谓 “年年难过年年过,过得还不错”:虽然遭遇了春夏大旱、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大灾,经济发展速度、国家财税收入仍持续增长,使得对物价暴涨的“民怨”大体未脱“吃肉骂娘”的基调;国际上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出现一些摩擦,也属“树大(则)招风”的常理常态。这一年里,无论有多少国内国际令人侧目的新闻发生,无论单个人的际遇如何,只要以平常心观之,我们家国大势的“基本面”是难以否认的。这就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了基本条件。
回顾2010年的闪光点见仁见智:喜欢繁华场面的人,看到的是上海成功举办了世博史上空前规模的盛会,还有广州亚运绚烂的礼花;关注深化改革的人,看到了成都市作为 “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打破户籍壁垒、兑现农民国民待遇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努力;关注传媒业和公民表达权的人,欢呼“微博”开辟了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新天地……
而从时事评论角度考察,2010年最大的亮点或许应该是:作为中央党校校长的习近平,9月1日出席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时提出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他阐述了领导干部应有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他指出,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
诚然,这些话我们不是第一次读到——如上所引,习近平也强调这个权力观的 “知识产权”是属于“马克思主义”的。早在1945年面临“两个中国之命运”时,毛泽东就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提出,共产党人的权力观是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在《抗日战争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中也提出 “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我国宪法第二条,更庄严宣告天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与政府的公权力来自人民所授、必须服务于人民,是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基础,这是现代政治学的常识。
尽管如此,习近平讲“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其意义仍不可低估,毋庸讳言,这是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继承和丰富,并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权不为民所用,而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的现象,腐败、丑恶乃至只能称为邪恶的案例,在当下可是不少!
不受制约的公权力之嚣张,实乃是共和国之玷!难怪天涯网的《2010年十大网络流行语》网友投票,结果为“我爸是李刚”高踞榜首,而“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我只为领导服务”等涉权词条名列前茅。
为什么早在世纪之交,中央领导人就提出要反对 “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而今买官卖官卖“铁饭碗”的贪官污吏层出不穷,刑讯逼供致死人命、强拆自焚屡见不鲜?说公仆要为人民服务、权要为民所用,实践证明,作用有限;关键在于其前提:权为民所赋。
在先秦的政治经典《书经》里,爱民如子、权为民所用的教导言之谆谆:君主虽说受命于天,但必须明白“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因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矜(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即统治的合法性是天意与民意的统一;“自绝于天(者),(乃因)结怨于民”,老百姓对执政者而言是“抚我则后(王),虐我则仇”。这些话,在“家天下”的时代,应该说讲到了江山社稷的点子上。
我们要走出历史的兴亡周期率,要让官员们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教育和劝谕当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公权力正本清源——强调 “权为民所赋”;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根本的政治制度,这本身就是权为民所赋的最高体现。关键是使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更有力,既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权利意识的需求,也成为当下除弊“维稳”的对症良方。我们相信,不论如今中国的现代化处于“历史三峡”的哪一段航程,目标是明确的,前途是美好的。让我们为中华民族祝福!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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