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

(845)[转帖]爱德:法治与法制

法治与法制这两个词仅有一字之差,意思却有很大不同。法治是被人握在手里的鞭子,而法制是所有人至高无上的法则。法治是针对人而定的,法制是对事不对人。法治是制定和执行者用来统治民众的,法制是民众制定的公共契约,人人必须遵守,没有例外。

前些年,报纸杂志上还常看到“法制”一词,后来很少看到了,却看到了很多“法治”,近来又出现“人民法治”。不管现在叫“人民法治”,还是以后叫“人民的人民法治”,本质都是一个样,以人民的名誉用法律治人民。

我的这个观点通过《评重庆日报社论〈法治是人民的法治〉》文章表达后,一些网友不理解,似乎只要中国实行法治了,就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其实不然,统治者治理中国,早已经用礼治和法治的方法了,一阵子用礼治,一阵子用法治,循环交替治理了5千多年,也压榨剥削了民众5千多年。民众除了革命反抗之外,从来没有平等过。

礼治和法治像统治者手中的两件法宝,礼治像鸦片用来毒害蒙骗民众,法制像皮鞭用来抽打民众。比如,礼治里的“孝忠”思想就是先讲孝顺父母,父母感到对自己有利,于是拿来毒害孩子。这孩子长大后不单对父母百依百顺,而且“忠君”,见了“上级”就想下跪,求向上爬的机会。

统治者用礼治的方法,通过为人父母之手,把孩子驯化成“忠君”的奴才,这真是成本低,效果好的方法,受到历届君王的欣赏。因此也建立起一整套教育和用人制度,科举,秀才、举人、进士等。

在这驯化人的过程中,也有些人觉醒了,不愿下跪为人奴才,想站着,想有尊严地活着。遇到事情想讲个理,求个公平。这时候,统治者就用上的法治鞭子。孔子儒家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这意思是对于上层社会要讲究礼治,用礼使其和谐。对待下层社会要用法治,用刑使其恐惧。比如,当大夫(恶霸)欺负庶人,庶人反抗告状的时候,衙门对大夫不能用刑,要用孔子儒家的礼教来劝导,对于民愤极大的犯罪大夫,顶多易地做官处理,绝不能用刑,不能破坏上层社会的和气,“和为贵”。如果这庶人反抗时打骂了欺负他的大夫,衙门对这庶人要用刑法严厉惩戒,以警示其他庶人,绝不能用礼对待。

现在社会还有很多这样的现象。比如提款机里掉出10万元钱,庶人拿走了被逮到,法院判了无期刑,而贪官贪了10万元,顶多给个党内纪律处分,贪了100万撤职了事,贪1个亿也没死刑。贪官都是今天的大夫,“夫”字是天出头,比天大,法律对大夫算个屁!法律对“屁民”就不是屁了,是鞭子,是刀子。

现在的法治比过去的老法治还厉害,它叫“人民法治”,当人民中的一员被法治的时候问:“谁在治我?”回答是“人民”,不像过去那样说“皇上、老爷”。结果,“上级”说你是“人民”你不是也是,说你不是“人民”是也不是,谁有枪谁就代表“人民”,谁就是“上级”。

法制就不同了。法制全称是法律制度,是公民通过投票选举出自己喜欢认可的代表,这些代表制定出国家法律制度,像契约一样人人遵守。在法制的国家里,没有大夫,也没有庶民,人人身份平等,在法律制度面前也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制。法制不是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是民众的选票说了算,是民众意志的表达。

中国要建立法制社会,首先庶民要由奴隶、奴才(有专才的奴隶)成为公民,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尊严。其次开始投票选出代表,通过宪法,成立国家机构。这些机构既能互相协调,又能互相监督制约,再加上新闻言论自由,舆论监督,这才能成为法制国家。只有在这样的国家里,民众才能享用充分的自由和人权保障。

中国距离法制社会已经不远了,只需要翻过一座大山就可以到达。过这座大山不需要愚公精神,目前也不需要暴力铲除,只是需要民众醒来一声怒吼!10亿人发出10亿声吼,这座大山也抖三抖,大山中间就会裂出一条路来通向法制社会。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在怒吼了,我跟着他们大吼一声:“滚开!还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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