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日星期六

(1546)[转帖]施文:汉奸是怎样炼成的

九•一八,抗战纪念日。笔者写了一篇文章《抗日,让孩子们走开!》,贴在博客中国、一五一十部落等网站上。大概说了几句对于仇日愤青不恭敬的话吧,文章引起一些网友的争议。有争议是好事,可以让我们大家在思想认识上都有所提高,不断进步。

有网友在评论中留言说,“博主是以敲边鼓的方式为日本侵略辩护吧?”意思很明显,是指责笔者有“亲日”倾向,甚至有“汉奸”的嫌疑。那些更激烈的反对言论这里就不引用了。对此,笔者最直接的回应就是:反对仇日,并不意味着支持日本侵略,更不等同于汉奸、卖国贼。爱国,就一定要仇日、一定要反美么?爱中国和爱人类一定不能统一起来么?为什么一定要将热爱自己的祖国同仇恨异国他乡捆绑在一起呢?

扪心自问,笔者自云有一颗爱国之心,是一个爱国之人。爱国是一种很自然、很朴素的情感,爱国就是爱自己,就是爱自己的扩大。因为,我认同这个黄皮肤、黑头发的民族,我属于这一片生我养我的土地。前不久笔者观看由英国BBC环球公司和中国央视联合摄制的《野性中国》(BBC Wild China ,又名美丽中国、锦绣中华),深深地为她的神奇、美丽和坚韧所震撼,所折服,所感动。一部记录片,竟然让笔者心胸澎湃,眼眶潮红。不由想起一句艾青先生的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感动之余,笔者也不得不承认,BBC摄制的片子,比我们中国自己人制作的要好很多。认识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力争将国外先进的东西学过来,这当然并不是不爱国;相反,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所要做的。问一问那些老少愤青,盲目的仇日和反美能为中国的进步带来什么呢?

人可以是天生的爱国者,但没有谁生下来就是汉奸。我们知道当年投日的汉奸几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即便是逃过肉体上的惩罚,也一定会一辈子背负骂名,在精神上蒙受耻辱。然而整个抗日战争,中国产生了多少汉奸?据不完全记载,当时投靠日本作战的伪军前后加起来共有300多万,几乎超过日本投降时在华军队数量(120万人)的两倍。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投敌叛国?有学者对此进行了分析,将其根本原因归之于政治不清明、经济不发展、社会不安定等等所必然造成的老百姓对于国家认同的趋弱。笔者认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投敌做汉奸不过是这一本性在当时特殊情况之下的自然表现而已。(当然我们要强调“大多数人”几个字,因为例外总是有的。就是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也是一样。在任何地方,都会出现“舍生取义”的人,但数量绝不会多。)也就是说,当时部分中国人从日寇那里得到的,比之同胞所给予的要多;或者换个说法,对于部分同胞,日寇比之某些中国人自己,更能善待他们。

这么说当然是有根据的。我们不妨参考刘震云的纪实小说《温故一九四二》。1942年,河南大旱,夏粮、秋粮几乎绝收。老百姓只能吃糠咽菜,甚至靠树皮、柴火充饥。就是在这样大面积受灾和饿死人的情况下,政府向这个地区所征收的赋税和军粮仍然不变。蒋介石根本不相信(或者故意不相信)河南有灾,严令当地的征实不能缓免。报道灾荒的《大公报》也被停刊三天。农民手中最后一点救命的粮食被政府搜刮去了,要么在家中等着饿死,要么就拖家带口去逃荒。当时灾民的惨状,用卖儿鬻女、易子而食都不足以形容。直到美国《时代》报刊记者白修德亲见蒋介石,政府才开始着手救灾。但是,即便下令救灾,又有贪官污吏上下其手,大发国难不义之财,广大百姓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1943年祸不单行,大旱之后,又遇蝗灾,庄稼被一片片地啃光,灾民也一批批地死去。后来统计,共有三百多万人被饿死,占当时河南人口的十分之一。

这时候日本人来了。作家刘震云写道:“日本人在中国犯了滔天罪行,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我们与他们不共戴天;但在一九四三年冬至一九四四年春的河南灾区,却是这些杀人如麻的侵略者,救了我不少乡亲的命。他们给我们发放了不少军粮。我们吃了皇军的军粮,生命得以维持和壮大。”“所以,当时我的乡亲们,我的亲戚朋友,为日军带路的,给日军支前的,抬担架的,甚至加入队伍、帮助日军去解除中国军队武装的,不计其数。五十年后,就是追查汉奸,汉奸那么多,遍地都是,我们都是汉奸的后代,你如何追查呢?据资料记载,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了械。”“日本为什么用六万军队,就可以一举歼灭三十万中国军队?在于他们发放军粮,依靠了民众。……是宁肯饿死当中国鬼呢?还是不饿死当亡国奴呢?我们选择了后者。”这不是编造的小说,而是真实的历史,有心人不妨去认真考证。

现在我们应该清楚了,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的汉奸?是谁首先抛弃了自己的同胞,将他们推向了敌人一方,推向了鬼子的怀抱?是什么让部分国人把侵略中国的“鬼子”变成了他们的救命“太君”?前文说过,人大都是趋利避害的,你我恐怕皆无例外。因此,我们今天没有资格指责那些濒临饿死、只求活命的人。更何况,天赋人权,最基本的就是人的生存权。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至少,占领河南的日军救活了一些饥饿中的人,一些中国人。人,首先是人,然后才是中国人。可偏偏有些中国人,为了“中国”二字,竟然无视或漠视属于所有人(包括被武装起来抗日的儿童)的基本生存权利。

还有另外一种“汉奸”我们不得不提到。这种“汉奸”是一定要加引号的,因为他们有汉奸之名,无汉奸之实。还是举例来说吧,刘少奇在文革中被打倒的罪名就是“叛徒、内奸、工贼”。“叛徒”和“工贼”且不论,这“内奸”之名是怎么来的呢?据史料记载,1927年4月3日,驻汉口日本水兵屠杀中国民众,刘少奇代表工会参与交涉,提出“先不要打日本人”,以利于谈判斗争,这件事后来被江青、康生一伙人诬陷为“为日寇保镖”;同年6月,武汉汪精卫政府叛变,中共为保存实力,决定自动解除工人纠察队的武装,刘少奇曾代表工会去执行此事,这也被歪曲为“破坏革命”的“内奸”活动。当然,这些都只是被人强加的莫须有的罪名。其实不仅仅是刘少奇,王实味也一样,延安整风时被定罪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后来被处死了。上世纪九十年代王实味冤案最终得以平反,他根本不是什么“托派奸细”(托派,托洛茨基派的简称,是苏联共产党内部与斯大林有分歧的少数派)。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为什么明明是自己的同志,却要被污蔑为“汉奸”、“内奸”?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在中国革命斗争的历史上屡屡发生?在笔者看来,这不仅仅是一种强加罪名、排除异己的绝好手段,更是为了满足一种深层次的心理需要:将原本属于自身内部的问题转移到外,以维持某党某人不容置疑的伟大、光明和正确。君不见,人们在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那自然是由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缘故;出现问题了,总要归咎于封建社会的余毒或者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拥护我党的烈士、英雄可以被追认为党员,可以火线入党;而党员一旦犯罪,首先是要被开除党籍的。因此,出现问题的、与党的权力中心未能保持一致的同志,总要被当作“外人”被清除掉。不幸的是,党内分歧和权力斗争总会存在,所以为了保持某党绝对的统一和权威,“内奸”、“叛徒”就源源不断地被制造了出来。在今天,在这“后文革”、“后极权”的时代,血雨腥风的革命斗争似乎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某些向往毛时代的左派,以及动不动就污人以“汉奸”的愤青,恐怕还分享着与上述江青、康生之流一样极端的思维模式或思想偏见。

文章结尾,笔者却猛然发现,自己原来写错了题目。汉奸是怎样“炼”成的?不!我们应该说,汉奸是怎样“造”成的!大多数汉奸(前面说过,例外总是有的),都是“被汉奸”,是被自己的同胞、被某个集团制造出来的。

施文,2011-9-25。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4896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