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

(1155)[转帖]左异:假药黑网 由谁织成

本文为工作稿,刊于2011年《长城月报》第6期,见刊标题为《假药合法的“帮凶”》。

8年时间,打假633起。高敬德,一个民间医药打假的坚守者:“打假斗士”、“感动中国候选人”、“中国十大法制人物”。但在复杂的假药利益链中,这些“光环”,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2011年6月2日,上海的天气阴沉闷热。下午三点,住院两个多月的高敬德,从上海市肺科医院一瘸一拐地走出来。身体虚弱的他,刚出门诊楼,便来不及坐到树下台阶上,不停地咳嗽。

现年51岁的高敬德,大学毕业后直到2001年前,一直从事药品行业,生活安顺。而一次被假药侵害的经历,让其从2003年开始,走上了一条医药打假的“不归路”。


截然相反的认定

同样的药品,杭州市药监部门认定为假药做出处理,并指出生产源头在上海后,上海市药监部门却给出了全然相反的非假药鉴定。

2011年6月3日上午,高敬德拨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浦分局的电话,他准备这一天在杨浦辖区打假。接电话的一位姓杨的科长开始表示“欢迎”,但得知有媒体采访时,立即表示:“不配合记者”。

“他(杨科长)说只要有媒体在,他们就马上‘收队’”,高敬德告诉记者,此前他本人多次在上海杨浦、虹口区内发现假药销售,但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只要告知区药监部门具体的地点和假药名称,假药总会变成空盒。

杨浦“受阻”后,当日下午,高敬德又来到了上海市另一家药监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以下简称普陀分局)。

这次,他的“理由”是去“领赏”而非打假。按照国家和地方药监局的相关规定,对假药举报人有奖励政策,但高敬德说,此行的真正目的,并非为那“拖了半年”的几十元奖励,而是去讨一个“说法”。

此事得追溯到2009年9月。当时高敬德在杭州市发现了假药“大气一转方”、“五脏元真方”等,杭州市药监部门认定为假药查处后,并告知他生产源头在上海。

于是高敬德便马上追到上海,发现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的假药销售窝点后,高敬德订了7万元的药品。接到他的举报后,上海市药监局及普陀分局派人赶到现场进行了查封。

但是,直到目前,这起假药案也没有处理。为此“百思不得其解”的高敬德反复向上海市药监局及普陀分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该假药的批准文号是陕西的消字号,已转到陕西处理。但陕西方面告知高敬德从未接到过来自上海的相关材料。

而这次记者随高敬德再次前往普陀分局询问时,却得到了又一个“意想不到”的答复:

当时参与上海“大气一转方”等假药查封的普陀分局稽查科科长余志清,在确认记者只是陪同高敬德的“朋友”后,告知我们:关于此批假药,已经转至陕西处理,“有电话录音为证。”并解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批药品并不能定义为“假药”。

针对此,记者拿出2010年《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年高敬德在杭州发现此批假药时,杭州市药品监管部门做出了“假药”认定并进行了查处;但为何同样的药品,在上海药监部门,却得出不是假药的鉴定结论?

余志清对的答复是,他反复并仔细阅读过杭州市药监部门的处罚决定书,认为“写得非常好、非常棒”,但指出处罚书中一段内容:“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及《药品管理法》……”对记者说:“杭州是将一个通知放在最前面来认定这批药品为假药,我没有看过这个通知,或许他们只是按照当地的规定将其认定为假药”。

对于余如此说法,高敬德显得格外激动,表示要将上海市药监局和普通分局告上法庭。余立即表示:此案与上海市药监局无关,直接责任人只是普陀分局。高敬德坚持上海市药监局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当时查处此案时,是上海市药监局和普陀分局“联合执法”:“当时普陀分局也承认是联合执法”。

而余则坚决否认“联合执法”:“当时我们作为具体承办人,我们肯定要去,但是市局只是叫了食品药品监督所的同志也来看一下,他们来了以后认为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于是就先走了。”

对此,当时也在办案现场的高敬德更不能接受。记者随即问道:“食品药品监督所和上海市药监局是什么关系?”余和一旁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后又回答:“监督所是独立法人,在行政上从属药监局,财务上独立。”

围绕着这些问题,从下午两点多开始,一直到四点多,普陀分局和高敬德彼此争论,难以调和。面对高敬德的不断“纠缠”,此后普陀分局工作人员和稽查科长余志清,在离开了近半个小时后回来,再次给做出答复,而这次答复让高敬德更加愤怒:

一是改此前将“大气一转方”等药品转至陕西处理的说法,表示这批药品在他们鉴定为非假药后,已经归还给了销售商;二是再次确定当时上海市药监局并未参与“联合执法”,直接责任人只是普陀分局。

高敬德当场向普陀分局人员“摊牌”道:“当时杭州药监部门就和我说了,这批药品源头的生产厂家后台很硬;其真正的制造商‘大头’是上海百神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绿谷集团有限公司”;“这只能说明:你们药监局和他们有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对高敬德的这个“猜测”,普陀分局予以否认。


官方的“收买”

高敬德告诉记者,他常被某些地方药监部门“收买”。“收买”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给钱,让他别在其辖区打假;二是当他发现假药并要求处理后,让假药经销商和其调解,“花钱息事”。

高敬德的药品打假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但对于实名打假的他,一些地方药监部门感觉很是头疼。甚至花钱收买,要求高敬德别在其辖区内打假。

据高敬德讲述,2008年7月份,南京市药监局白下分局一位姓陈的副局长,曾请他吃饭,并派其手下一科长做高敬德的工作,承诺高敬德如果不在其辖区打假,一年给其两千块钱。

类似这样的情况有很多。2011年6月3日,高敬德拨通了南京一家销售假药的医药公司负责人张总的电话:

高:“你当时和我说,如果我撤诉鼓楼分局,你就给我五千块钱对吧?”

张:“对对对!”

高:“那是不是经法院调解没用,必须要经过鼓楼分局?要撤诉的话,是去法院吗?”

张:“不是,去鼓楼药监局,是他们要求我这样做的,你什么时候来南京?”

电话里高敬德提到的“鼓楼分局”即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楼分局(以下简称鼓楼分局)。2009年7月份,高敬德在南京鼓楼辖区查到有地下工厂生产的,包装标明治疗前列腺疾病、进口美国的假药“美国威龙”销售。

购买了两盒后,他向鼓楼分局举报,鼓楼分局进行了查处,但只罚销售商两盒高敬德所购假药的两倍罚款,未查源头,并告知高敬德此药店没有台帐可查。

高敬德不满鼓楼分局的处理,于是将其告上了鼓楼法院。“如果没有批号,应该属于假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罚到2万到10万。但我举报后,鼓楼分局只通知立案,拖了半年才处理。”

鼓楼法院要求鼓楼分局与高敬德进行调解,而鼓楼分局却让假药经销商与高敬德进行调解,此案一直到现在还未解决。

高敬德还向记者提供了一段视频,在2008年10月山东卫视制作的《周涛讲故事——较量》(下)节目里,高敬德拨通了另外一个电话,对方是某药监部门的科长。

“是某科长吗?”

“你哪位?”

“我高敬德,你不是讲一年不举报就给我五百块钱吗?”

“现在一年到了吗?”

“我知道一年还没到。”

“晓得了,你到时候过来。”

山东卫视的此期节目,只播放了上集,内有这段视频的下集,后因“不明原因”并未播出。在此次采访中,高敬德向CCN记者透露,此科长系上海某药监部门领导。

2011年6月8日,高敬德电话告知记者,当天他接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干分局(以下简称江干分局)电话,让其尽快赴杭州和假药经销商进行“调解”,不然“假药商跑了,你一分钱的奖金都拿不到!”

2009年高敬德在杭州江干辖区查到有某假药销售,但接举报的江干分局告知没有发现,后高敬德和当地媒体现场查出该假药5万元,江干分局再调查后,答复查出2万元假药。

该案因江干分局和高敬德之间的分歧一直没有解决,但如今江干分局通知高敬德和当时查处的假药经销商“调解”,不然“拿不到一分钱的奖金”,对此高敬德不解:“那我打假还举报干嘛?直接向经销商要钱就是了!”

“有人说我居心叵测,打假是为了搞钱,但我只说一点:8年时间,我因打假受药监部门奖励共15万元,但打假的费用是25万多。”“现在我自己看病都没钱,曾经举报假药一些药监部门不承认,我就以身试假,现在还得了药物性的糖尿病。”

所以,高敬德支持他的人格外感激,在给记者看的一条他至今保存的短信里,一位普通民众这样说道:“我非常敬佩您,也为您的人身安全担忧!像您这样有社会责任的人已经不多了……”

诚然,医药打假路上,并不安全。


被“遗忘”的重伤鉴定

因打假而被殴至重伤的高敬德,对记者说,让其最为心痛的不是打假的心酸,而是司法对危害他权益的人的“宽容”。

2011年6月2日下午,高敬德见到记者后的第一句话是:“我今天刚接到律师通知,说维持原判!”

“维持原判”,是高敬德“意料之中”的结果,也是无法接受的“事实”。

2008年9月11日,高敬德以患哮喘病“待查”为由,住进了位于汉口路22号的南京大学医院,因为通过他的观察和了解,南大医院内有假药销售。9月12日下午,他发现一位老太太手中拿的刚开的“洛赛克”药是假的,想把药从老太太手里买下来,但被医院工作人员察觉。

就在高敬德发现南大医院销售假药“洛赛克”当晚,院方以其得了肺结核为由要求其出院。9月14日下午,坚决要挖到底的高敬德,在南大医院门外被打。

关于高敬德被殴打一案,记者翻阅2011年3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鼓检诉刑诉〔2010〕114号),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殴打高敬德的被告人李有强做出了如下判决:一、被告人李有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李有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敬德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86.4元。

对于此判决,高敬德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二审。而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高敬德此案的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亮,于2011年6月2日电话告诉高敬德:从二审法官处获知,高敬德被殴一案维持原判。

“二审都不开庭,怎么就直接维持原判了?”高敬德向记者反复重复这句话。那么,法院判决究竟是否合理?记者询问了彭亮律师,彭律师表示:“此案从一审,就存在着程序不合法的问题”:

2008年9月,高敬德被打两个月后,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鼓楼公安分局)带高敬德去南京市公安局伤情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得出“右眼眶内壁骨折、上颚骨骼突骨折”属轻伤的鉴定结论;后鼓楼公安分局又委托南京金陵司法鉴定中心对高敬德做重伤鉴定。

就从这次重伤鉴定开始,此案出现众多难以解释的情况。

高敬德向记者讲述到,南京金陵司法鉴定中心做完伤情鉴定后,通知他携带相关证件去取重伤鉴定报告;但就当高敬德去拿这份报告时,金陵司法鉴定中心接到一个电话后却告知高敬德鉴定没有做,没有鉴定报告可拿。“我推测当时是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给他们的电话”,高敬德说。后高敬德不得不将金陵司法鉴定中心起诉到法院,后获3000元赔偿。

为此,鼓楼公安分局便调出高敬德被打以后在南京各医院就诊的结果,另委托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为高做重伤鉴定,得出高敬德“脑外伤后遗留下丘脑一垂体功能障碍,损伤程度为重伤”的鉴定结论。

做出伤情鉴定后,鼓楼公安分局以重伤移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检察院),委托检察院对李有强向法院提出上诉。

为确认,记者查阅了当时的相关资料。在鼓楼分局发高敬德及李有强的《南京市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鼓公刑鉴通字〔2009〕508号)中,明确了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对高敬德的重伤鉴定结论,高敬德和李有强于2008年8月13日在此通知书上签了字。

而在2010年3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鼓检诉刑诉〔2010〕114号)中,却只采纳了高敬德右眼眶内壁骨折、上颚骨骼突骨折属轻伤的鉴定结论,对高敬德重伤鉴定结论只字未提。

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亮向记者表示,高敬德的重伤鉴定程序合法,但原审法院对重伤鉴定没有理会;另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7条规定,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公诉机关没有安排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就没有作为起诉证据。

但从此案一审到二审,鼓楼区人民法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敬德及其律师提出的重伤重新鉴定要求都未予理会。

彭亮告诉记者:如果二审为“生效判决”,若高敬德依然不服,虽然还可以继续走相关法律程序,“但一般来说,想要改判,就十分困难了。”


利益链后的“力量”

“背后有一股力量,让他们不敢公正执法。”高敬德一直这样认为,“这股力量不断地打击我。”因此,他还上了各大医院的“黑名单”。

2008年被打留下的后遗症,使得高敬德的生活充满艰难。如今51岁的他,头发已大半白,右臂麻木,走路明显瘸拐;记者此次采访时,高敬德又受着脑部垂体功能障碍引起的肺部病痛困扰,说话不清,稍有激动便剧烈咳嗽不停。

想想如今身体上的病痛,以及8年多来因药品打假而发生的变故,高敬德告诉记者:“我直到死,也不会放弃给自己讨一个公道,我为国家打假,但司法却不保障我的权益,他(李有强)只判了拘役六月,还缓刑一年,等于没有受到处罚。”

“背后有一股力量,让他们不敢公正执法。”高敬德一直这样认为。

一审判决前,高敬德与一审法官¬——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婉虹有过一次激烈地“冲突”。当时高敬德得知自己案件移送法院后,主动给李法官递送诉状和证据。因对被害人权利理解不同,李法官与高敬德发生了争吵,并让法警对高敬德搜身,扣下了高敬德手机并将手机中的录音资料全部删除,称高敬德是“流氓”,并说:“如果我现在不穿这身法袍,早就给你两个耳光”。

愤怒之下的高敬德提出要投诉李法官,据高敬德回忆,李法官告诉他,任他去告,办完此案她就退休了。后高敬德通过负责此案二审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得知,李婉虹确实已经退休。此后,高敬德多次试图联系李婉红,均无人接听。

一审庭审前,高敬德接到过一号码不详的电话,对方告知高敬德,不要投诉李法官,投诉没用,再坚持下去将不会有结果。记者从庭审前高敬德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李婉虹法官回避的申请书里得知,一审庭审前给高敬德电话的号码,“是南京大学校内的公用电话”。

另外,此案办理中的一个细节,也让高敬德心存怀疑。直到高敬德看到鼓楼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前,鼓楼公安分局及检察院办案人员都告知他:一审被告,即殴打他的李有强,是“无业人员”。但高敬德认定李有强是南大职工而拒绝相信,后果不其然,在起诉书上,对李有强的身份是这样描述的:南京大学后勤集团职工(留职停薪)。

看到起诉书的那一刻,高敬德在心里对自己说:“公检法都在骗我”。

当时在南京被打以后,高敬德经群众报案被送到鼓楼医院医治,“但医院也不管我,把我放在凳子上,南大医院电话一来就不给我看了,我于是又报了110,当时被打后鞋子什么的都没有了,光着膀子,手机、钱都被抢了。”

“在鼓楼医院两三天没人管我,后来我在鼓楼公安分局接待日,找到了当时一个姓张的副局长,他借了我两千块钱,我就去玄武医院去住院了。”

但是,高敬德在玄武医院住院不到两天便被“赶”了出来。

此后,高敬德先后又去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市脑壳医院、南京市白下医院、南京市中医院等治疗,均同样被拒绝。

无处治疗的高敬德,后在挂号被拒时询问才得知,他已经上了各大医院的“黑名单”。

最后,在一些媒体介入报道后,高敬德终于在南京得以治疗,但这并非代表着他的名字,已从“黑名单”上消失。

就在CCN记者采访前,高敬德因肺部不适去上海市肺科医院就诊,“可能一开始医生不知道我是谁吧,后来去办住院登记处的时候,知道我是高敬德的时候,医院撤销了我的住院单。”

“你太出名了,在南京闹得太厉害了!”在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务处,高敬德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在外地被打、被据,为什么在自己家里,也同样被打、被拒……”高敬德说这句时,语调忧伤。

《解放日报》群工部副主任王玲英得知此事后,马上介入帮忙,如此,高敬德才住进了上海市肺科医院治疗。

就在高敬德住院期间,他仍带病继续着药品打假,一天他向药监部门举报上海闸区某保健品公司销售假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扣押了药物;而当天晚上,高敬德存放于医院储物柜里的重要打假资料和相关证明,不翼而飞。

“事到如今,以后我只有走上访之路。”不知高敬德今后的上访路,是否会如其打假路般,一去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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