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8日星期五

(985)[转帖]李吉诃德:郭美美是冠军

一个姿色一般、智力一般,财富了得的女子,几条微博就把大半个中国的目光招引过来,这样的影响力大概只有李娜可比。李娜是法网冠军,从某一点来看,郭美美也是“法网”冠军——她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将中国一个最需要法制与透明,却又最为神秘隐暗的机构整个翻起,像过了一场龙卷风,不仅花花草草,就连地基也摇动起来。
  
  郭美美并非寻常女子,虽略输文采,却不逊风骚,更识弯弓擒大雕。简简单单几张照片,几条微博便奠定了她的地位。也许不久的将来,中国的“红十字富豪榜”将有她的一席之地。自然还要过了眼下这关。
  
  郭美美由炫富而起,到“介入调查”,之后的结局不得而知。我想她的命运取决于是被当做贞德还是贞子,做人还是做鬼。我想她最终还是要被当做替罪羊。当一个人与一个机构合作一盘“很大很大的棋”,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丢卒保车”。
  
  作为“卒子”,郭美美实在过于招摇了。炫耀本是人的天性,这一点与动物没有太大区别。在动物多是炫耀自己的皮毛尾巴之类,人则丰富了许多,除了动物的皮毛还有其他,比如头衔容貌财富等等。以积极的角度来看,没有炫耀,人便失去了生活的乐趣与创造力。比如那些奢侈的包鞋车房之类,本来就是要炫的,否则便不如回到“免裆裤子大水管儿(一种自攒的自行车)”时代。况且那时也有炫的渴望,比如一块上海牌手表,差不多一年到头都要挽着袖子,说“天气真热,我看看几点了”。
  
  炫富不是坏事,只要你炫得生动,富得正当。中国人的不喜欢看人炫富并非一概仇富,而是炫耀者残智与物品的堆积,还有便是仇不公之富。中国的社会偏偏太多这样的不公之富,所以炫着炫着也就炫出了马脚,不知多少“炫家”就这样死掉了。
  
  炫富没有上限,却有底线,就是不能拿公共财富或不义之财当做私人炫耀的资本。这种钱就叫“见光死”。
  
  中国有钱人的不幸在于总是会被同一个问题追逐:你的钱是怎么来的?以往还好,即便追问也大多没有答案。一是因为他们做得隐秘,比如许多葛朗台书记都喜欢将现钞打包藏在床屉马桶阳台,就这样守着一堆废纸过活,直到终了“贫困”的一生;二是因为权力的护持,所谓官官相护,即便他们手脚不净也会被相互揩去;三是信息传播远不如今天的便利迅捷,挖掘的深度也远不能与“人肉”相比。之前的人民要想从《人民日报》上去找贪官,约等于到“天上人间”去找贞女。如今不同了,网络的时代,郭美美在那里噘了噘嘴巴,眨了眨睫毛,整个中国就掀起了一场风暴,为“蝴蝶效应”做了最新的注脚。
  
  其实就人性与社会而言,掩盖财富是件令人痛苦纠结的事情。钞票不能参与流通,富贵不能挂在身上,大约就像“失足妇女”不能接客一样。所以财富一定会招摇起来,炫耀起来,否则再多又有什么意义?所以也不必什么“财产公开制度”,挖挖微博也就够了。
  
  郭美美20岁上坐拥如此财富一定不是单靠“失足”挣来的,即使是“天上人间”的头牌也做不到这点。至于什么“母女共侍”更是网民的“羡慕嫉妒恨”使然。我不信如今社会还有那样简陋单一的“手工艺者”和“家庭作坊”。郭美美一定是有其他的本领——比如生意与经营——,她的“总经理”头衔并非浪得虚名,或竟是什么“杜撰”出来的。
  
  如今社会相对宽容,只要正当所得,买卖也好,卖身也罢,相比非正当所得更能得到理解。因为所谓“失足妇女”是靠自己身上的“红字”生存,而非傍着什么“红十字”。两种符号的意义完全不同。
  
  郭美美的幸运在于投身了一个最赚钱的行业,就是她所谓的“红十字商会”。尽管“红十字会”不断地“声明”、“发布”,试图剥离,但解释远远不够,而且解释与掩饰往往就是一层窗纸的两面,经不起那么轻轻一捅。
  
  在中国,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机构,信誉与信用早已纷纷坠落,残花一般。这是事实。至于是落在茅厕还是花囿全看她们各自的运气,总之全在地上。郭美美这次不是保洁,她是葬花来的。
  
  拿红十字会与郭美美比较,不知怎的我更相信郭美美一些。因为一个沉湎于炫耀的女人基本上是愚蠢的,而当她愚蠢的时候,基本上会讲实话。至于之后的删博认错等等无非是迫于压力,改口而已。用假话掩盖实话,再用假话掩盖假话,她的经过大体如此。
  
  另一个证明是:红十字会的“通报”中所谓“良好声誉”、“积极贡献”的话音未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非法运作10余年的消息便被公布出来。还有“红基会”(红十字基金会)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还有青海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尼玛因“经济问题”在调查期间突然死亡……,这些都指向了红十字会的根底。相信之后还会更多。
  
  公益善款与一般的钱不同,红十字会不该是经营机构,而是善款的管理者与守护者。这些钱正是人心的脂膏,是要救人,不能拿来喂狗。而现实往往相反,她既是经营者,又是养犬者,抑或本身就是一个狗窝。
  
  现在是“尼玛”,接着就是“戈壁”。中国的事情看多了你也就释然了。不要认真,认真你就错了。
  
  有的人就很认真,叫喊什么“一日不公开,一日不捐款”,“打死也不捐钱”,“我再捐款給红十字会,我就是郭美美生的!”等等。何必赌咒,何必自贱呢?平静对待,合理排遣,今后悄悄不捐也就是了。即便某天“公开”也不要捐,因为后面你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尼玛” 、“戈壁”的!
  
  再者,何谓“公开”呢?假如日后调查显示郭美美的身份只是“红艺人十字绣商业机构总经理”,简称“红十字商业总经理”,你又如何?
  
  中国人活得扭曲艰难,并不在于必须时刻调动本性中的贪婪与算计,而在于需要时刻抑制本性中的悲悯与良心。大概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人们活得如此纠结:不施舍捐助于心不忍,却又总要疑心对方是有组织的乞丐,或者刚刚偷了井盖的团伙;要么就是担心自己的一份爱心就此变成狗粮,变成了一些人手上的名表与名烟,身上的包包与套套。
  
  古人云“勿因善小而不为”,但接着还有一句,就是“勿因恶小而为之”。既然恶字当道,善也只好灰头土脸,无所作为。作为中国人,好好纳税便已是仁至义尽了——自然这点也难——,捐助?还是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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