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

(913)[转帖]苗蛮子:"葫芦僧"评卷有损高考公平

按规定,在校本科生不能参加高考阅卷,可在西安外国语大学,这已经成为多年的公开秘密。比如参加阅卷的学生在毕业简历或者家教就职上,为此而浓墨重彩地写下一笔。记者就此事多方求证,校方矢口否认称:“我给你说了八遍了,不可能有本科生。”日前,迫于舆论与上级压力,该校承认有240名本科生参加评卷工作,并决定对已评阅过的试题全部重阅。

关于本科生操刀高考评卷这事,并非子虚乌有,无论是在网络还是现实中都大量存在。更何况,近日的相关报道有图有真相地呈现了这一怪现象。校方极力否认,只能欲盖弥彰。所谓“说了八遍”,即便重复千万次,也是不折不扣的谎言。

此次本科生参加高考阅卷被曝光,是一次迟到的正义。让本科生参与高考阅卷,显然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之所以如此说,盖因为学生缺乏胜任高考阅卷的资质。事实上,无论是上至教育部还是下至陕西省相关教育部门,都发文明确规定本科生不在高考阅卷的范围之内。比如陕教考试〔2009〕2号文件的第三十九条规定,“评卷人员以高校教师为主,有中学教师或教研员参加,其队伍应相对稳定。作文等非选择题评卷人员,应聘请责任心强、水平高的教师担任。”

需要追问的是,既然从中央到省级都有明文规定,作为评卷点的西安外国语大学,何以置上级法规条文于不顾,擅自违规动用大学生去阅卷?其原因,恐怕很难说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其实恰恰相反),也不是为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而或许是为了降低阅卷成本,觊觎那笔不菲的阅卷经费罢?在我们这里,素来把在校大学生视为一种廉价的劳动力,而安排本科生参与高考阅卷,无疑是省钱的买卖。有学生就表示,评阅一份试卷的价钱只有两三毛钱。甚至于,如此低廉的阅卷报酬有时还被克扣,此前就发生过阅卷学生讨薪的事件。

虽然高考改卷的确需要严守纪律,但在违规和存有猫腻的前提下,西安外国语大学对阅卷学生所谓的一些“纪律要求”,实质上不过是一块遮羞布。比如,阅卷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发布自己参加阅卷的任何信息,否则“将被开除学籍,连留校察看的机会都没有”,甚至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所谓的“后果”,已然异化为一种软暴力,是对阅卷学生的变相恫吓。

本科生操刀高考评卷,显然有损高考公平。这既是对高考严肃性的蔑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考生命运的亵渎。鉴于本科生自身的学识水平,以及当前以数量来定报酬的阅卷规则,再加之对待阅卷工作没有敬畏之心,则很容易出现现代版的“葫芦僧案”。这在网上一些阅卷者所披露的种种“阅卷黑幕”中多有描述。一些学生改卷纯粹是为了赚钱,毫无责任心,而且热衷攀比阅卷份数,将阅卷速度当成一种炫耀的资本——如报道所言,“一女生说,自己阅了1500份,男生笑了笑说:我阅了1900份。”阅卷工作也就异化为以计件算报酬的生产线。如是之下,阅卷质量、打分公平与否可想而知。在这些“葫芦僧”的惊鸿一瞥中,不知有多少考生的命运随之而改变!

当然,平心而论,容易造成“葫芦僧案”的也并不仅仅是本科生,同样也可发生在“合规”的阅卷者中。态度若出了问题,而又没有严防这种弊端的相关机制,哪怕是一线的中学教师也有“草菅人命”的可能,只不过阅卷学生的犯错几率要大得多。

在竞争激烈的高考中,每一个环节、每一分都关涉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一旦因阅卷者的粗疏草率而少几分以致落榜,其冤屈无疑堪比窦娥。因而,高考的严肃性必须贯彻始终,作为承担起阅卷工作的高校,理应不打折扣地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西安外国语大学让本科生操刀高考评卷,无疑是一种渎职行为,必须予以严肃查处。而要消除这种教育乱象,眼下需要做的是规范高考阅卷规则,但从长远来看,关键应在于改变高考的评价功能,打破按计划集中录取的制度,即从目前的“一考定终身”这种单一的评价模式,变为多元评价。如此,才能在最大限度上确保考生的公平不被践踏。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4e99ed14e66bff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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