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时代,我们常常感慨于网友的“扒粪”精神。人间之奇事、不平事,都难逃网友的火眼金睛。《柳州日报》6月16日头版的一则消息,10天后被人翻出来传布于网络而“走红”:柳州市工人医院因于今年3月成功抢救身患癌症的融安县纪委书记覃俊,而被市委通报表扬,并获重奖40万元。文章称,覃俊是在创先争优中涌现出来的英雄。近日,官方回应称,这笔奖励来自存留党费。
医院成功抢救官员获奖40万元,算是奇闻一桩。按常理说,救死扶伤乃医生天职,医生因成功救治病人而被表扬,也实属生活常态。如果这40万元是病人家属自掏腰包,或者当地官方对医院的“谢意”仅仅止于通报表扬。相信,这事儿定然不会惊起一点波澜。
与过往的大多数案例一样,官方在回应公众的质疑时,总能找到其所认为的“合适理由”。柳州这起事件亦然——当地官方以“党费之说”应对公众的“公共财政之说”。不过,所幸的是,当地官方没说这笔钱是某某捐赠或集资,毕竟“党费”还是姓“公”,否则真的神马费用都是浮云了。
但显然,官方的“党费”之说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当地官方声称40万元是“根据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可遍观相关规定对党员经费使用范围的表述,没有一条符合柳州市委这一“党费奖励医院作出了贡献”的规定。尽管《党费收缴规定》中提出,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党费的使用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但这也与柳州市委的决定风马牛不相及。
无论如何,我们都找不到官方重奖医院的正当理由。不难发现,官方的这个重奖决定潜藏着一条荒谬而可怕的逻辑:表面上,因为覃俊是英雄,医院救活了一个濒死的英雄,就是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质上,英雄死而复生,就是为××(比如可以填“党”“国家”“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表面上对医院的重赏,其实是对“英雄”的间接重赏。
不可否认,公职人员为公作出重要贡献,按照相关的奖励机制,可以适当的予以奖励。或者说,公职人员因公受伤致病,这属于工伤的范畴内,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医药费,公职人员可以按相关规定向其主管单位报销。但谭俊此次住院显然不是因公所致,更不是为公所作出的“英雄之举”,而是再明显不过的私人行为。因而,当地官方对医院的重奖,所谓的“医院作出贡献”,其实不过是一个幌子,实质是为谭俊“曲线”买单。
进一步说,当地政府的40万公帑,重奖的对象既不是那些“妙手回春”的医护人员,也不是谭俊曾经的“英雄”身份,而是“县纪委书记”这一名头——包括医院倾尽全力的抢救以及这40万“奖励”,都是在为一种特权而服务。这再次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特权不差钱,只有为领导“服务好”,领导才会把你“服务好”。由此反观看院方的抢救行为,也难逃媚权之嫌——报道称,这家医院为了抢救领导,不惜“配备最强的核心技术力量,最优秀的医护人力资源”,而且先后组织了“130人次的专家会诊”。然而,公众并没有品出多少“救死扶伤精神”,而更多的是特权之优渥待遇。试想,假如是一位普通人发生这种情况,医院是否会同样救治?现实地来看,答案显然不尽乐观。
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特权时,当地官方以及报道这事的党报,却并不认为不合适,不被认为是特权表现,而是视为理所当然的正常行为,是一则值得大笔书写的正面报道。这显示了特权在这里所具有的安全性。否则,当地政府也不会将这事摆在台面上当成一则佳话,通过地方媒体广为传布。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b63a531ee6d2e2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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