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

(937)[转帖]驭民宝典:造谣有罪对不对

[上篇] 造谣无罪[造谣有错]

论点一

宪法上如果没有造罪有罪,则造谣无罪。

论点二

如果造谣有罪,加个帽子,则因言获罪。

已是互联网时代了,言论自由,只要没有来真的,无论你怎样批评政府,都无罪。

民评官百人团首席顾晓军,用不着在博客上因言论自由写了几句而写好遗嘱。委托山妖全权处置博文遗产。

当今中国名人上海律师李天天也不至于在QQ上说了句“谁不去人民广场散步就是驴屎。’而人间蒸发,会不会在里面挨打及能不能回家,和今生能不能回家。

论点三

如果造谣有罪,每个人说话得用标准语言。也就是说每个人说话都按照新华社通稿说话,否则是造谣。干脆每个人身上放个录放机,要说话时就放个新华社通稿的录音。

论点四

如果造谣有罪,那么人民日报,当年亩产万斤,几十万斤,这话怎么说呢?

奶粉添加剂三聚氰胺科研成果,转基因粮食不会断子绝孙,面粉增白剂为了让工厂存货销完一年后停止添加。又怎么说呢?工厂面粉增白剂值几钱,国民出钱买下来不就完了,出钱买下来好,比吃到肚里化钱去医院治肾病做血透合算

论点五

造谣只是嘴,行动是手脚。嘴不犯罪,手脚才犯罪。

文革中有一句名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于是破四旧,抄家封门,打砸抢,死了无数人。因为是革命的,所以是无罪的。如果有人说这话不对,这些做法不对,于是对说的人加一顶帽子。造谣有罪,这不是黑白不分吗?如果造谣无罪,后人就可以如实的评论文革十年,做了多少案,死了多少人。而不怕加帽子。而今,有多少涉足讨论已被否定了的文革,还不是造谣有罪一顶帽子压着,更不要说其它的事了。

论点六

嘴是用于说话的,如果说话有罪,那不是人的错,是造物者的错。因为造物者不该造个会说话的嘴。嘴说话,难免没错,说错了,就是造谣,大帽子一套,这人死定了。这就会让人生活在恐惧之中,害得顾大师写遗嘱,李律师被失踪。

论点七

如果造谣有罪,先把钱云会案理理好。一方说钱是交通事故,一方说钱是谋杀。必然一方是事实,一方是造谣。如果造谣无罪,那就好了,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各说各的,自由讨论,谁也不说谁造谣,谁也不给谁加帽子。

象那乐清警方大街小巷告示贴得满天飞,告示说,政府说钱云会是交通事故,村民人等,不得造谣,违者必究。村民说有内鬼,内鬼一举报,于是说的村民被请进去喝茶。取消造谣有罪这一条,让乐清村民自由评论,警方能说村民也能说,双方是平等的,假如钱云会真的是被谋杀的,警方没有必要出如此大的力。

再说,钱案审判时出示的验尸单上明写着,腿部有于斑,没说是骨折。那么重的卡车,碰了一下钱村长,钱村长只腿上留了个于斑,没有骨折,钱村长好功夫啊?钱村长没骨折,这表明了什么?

论点八

与国际接轨。如果是奥巴马,就指着奥巴马的头骂秃驴,只要不动手动脚,肯定没事,就是骂奥巴马祖宗八代,奥巴马应当是一笑而矣,肯定不会说,造谣 和造谣有罪。

总结

每个人都不能保证说的话是对的,说错了,这是正常的,如果说错了,就是造谣有罪,那么人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了。牢房从此人满为患了。

人来世间一趟不容易,人应当轻轻松松走完一生,真的是造谣,不能说有罪,只能说有错。造谣无罪,因为没有行动。

造谣有错,谁都敢说话,言论自由

造谣有罪,谁都不敢说话,何谈言论自由。

没有言论自由,人与牲畜无二

林彪说了: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

林彪的话用在造谣有罪上,应当是--不说造谣有罪,办不成大事,

造谣有错,造谣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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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公权力造谣肯定有罪。

论点一

大报纸说了,粮食亩产万斤,于是就按万斤征收公粮;

大报纸说了,粮食亩产几十万斤,于是就按几十万斤征收公粮。

大报纸说了,共产主义,先来个公共食堂,于是猪羊鸡稻米小麦全归了公,先吃肉后喝汤,再吃树皮草根观音土。

大报纸说了,以上这些死了的人的一切责任,有人负责,由老天负责,三年自然灾害。

终算明白了,人间悲剧是老天。

论点二

文化大革命就是好。

于是,学术权威打倒,当权的打倒,文物古迹砸烂,抄家封门,挂牌游街,打砸抡,文攻武卫,杀得日月无光,清理阶级队伍血流成河。学校停课学生下放种田。刘少奇,彭德怀,贺龙等等迫害而死。叶剑英说文革死了二千万人。至今也没见网上有个死亡人的名录。据说是无法统计,其实这有何难,网络时代,千家万户,各自把名字往网上一登,立马便统计出来。除非这户人家死绝了,就是这户人家死绝了,也还有亲眷在。邓小平那时不会说维稳,只会说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不知道什么问题才宜细不宜粗呢?

论点三

以上的事是。一个造谣,就是几千万条人命。

可见公权力造谣有罪。

论点四

事无巨细,只要是公权力造谣,统统是,造谣有罪。

学校老师授课时是公权力,如果对学生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白的,这就是造谣。

医院医生看病时是公权力,如果小病说成大病,看个感昌也让病人吊水,这就是造谣。

警察执行公务时是公权力,抓了个杨佳就修理,杨母由北京打电话责问,回说,是杨佳不配合执法,这不配合执法最终造成了七条人命。

不配合执法就修理,不知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上是否有这一条,

论点五

写作班子当然是公权力。写作班子要拿出点水平来,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网人发文说,这是挑战温家宝总理的公平和正义比阳光还重要。

如果 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

以此类推, 国家宪法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

言论自由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

既然如此 干脆就人治吧,不谈公平正义,国家宪法,言论自由。

公权力常常脑子有点浆糊。

问一下,一加一,等于几。全世界的人都回答,等于一

他说不是,一加一,有时等于三,有时等于一

一个男,一个女,肚子里面还有个,一加一等于三。

男人在上边女人在下面,合二而一,所以一加一等于一。

官员公布财产,全世界都说了,必须

到了公权力嘴里是。不合国情。

言论自由,天赋人权,全世界都说,确实。

到了公权力嘴里,加上四个字,法律下的。

把公权力关到笼子里,全世界都说,应该

到了公权力嘴里,绝不。

论述六

上海律师李天天失踪了,不见了,法治社会是不可以这样的。该教育就教育,该判罪就判罪,一切以法办事,过了二十四小时要放人,不放人得出示逮捕证。实在不放人,不能修理她,更不能索命。有十五万同行律师看着,有上海网民看着。有人在网上写上海出了个驴屎案。李天天说了个驴屎,最多来个监视居住。不让她去人民广场,让她做个驴屎就是了。

论述七

平民造谣无罪和公权力造谣有罪这条原理,大有功用,有了这个原理。

民评官百人团首席顾晓军尽管著书立说,无需为言论自由立下遗嘱,尽管畅所欲言,发扬光大顾晓军主义就是。

顾晓军的顾晓军主义博大精深,值得推崇。

顾晓军主义认为:一,批邓,有桥不走而摸着石头过河。

二,批五毛

三,不得了论。“看到老外记者被放倒在地,听说两台湾记者进去了……我就知道:不得了,这事儿搞大了。”

顾晓军主义的核心是:对话是良药。

顾晓军主义的忠告是:不听老顾言,吃苦在眼前。

论述八

平民造谣无罪和公权力造谣有罪这条原理,有时有用,有时相反。

上海律师李天天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她在2009年就立下遗嘱,竟然真的失了踪。

李天天也有个李天天主义。

上海司法局找她去喝茶,她给局长上课,“政府就是给人批评的。”“政权就是给人颠覆的,共产党不就颠覆了国民党的政权。”

火车警察要她出示身份证,她给车警上课:“法律没有这一条”

李天天在博客上开课:“党是一部人的团体,只能是为这部分人服务,不可能为人民服务。”

政府是物业,人民是业主。

国家是物业加业主加上这块土地。

李天天主义还有,中国人的嘴是猪嘴,因为专说谎话,嘴唇变厚,象个猪嘴。

上海律师李天天开出的药方是:[一个中央] 各省自治

解释一下应当是:邓小平主义是一国两治,李天天主义是一国多治,香港模式,澳门模式,唱红打黑模式,各种模式,是驴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这真是语出惊人,科学的发展了邓小平主义。

总结

造谣有罪对不对?

平民造谣,造谣无罪,平民有罪无罪,按手脚说话,手脚没犯罪就没罪。如果十三亿人都认同,这个国家就没有反右把人打成右派的说法。彭得怀上万言书无罪且有功。这个国家不知多少人头能保下来。

和平民造谣不同,公权力造谣有罪,

因此

老师不可以把学生教成考试机器。

医生不可以行医为钱。

律师不可以有嘴无舌头。

警官不可以借不配合执法修理人。

法官不可以判了一个杀人犯死刑,而隔了几年那个被杀的人又复活了,

大的方面更是不得了

三聚氰胺明明是有毒,确说是科研成果添加剂,出了事拿几个奶农了事。

转基因粮食断子绝孙说成科学争论未有结果。等有结果人得死多少人。

以上公权力犯了错,就得承受相应的罪职。至少是丢饭碗。

上海律师李天天案

李天天是名人。

李天天口碑好,心直口快。没见过她的人也敬佩她。

律师这个职业很特除,不同于任何一个职业,做律师的就是要独立思考,胡说八道。

如果一个律师因为一个驴屎案,有个悲惨的结局,后果是这样

中国十五万律师从此只有嘴,没有舌头,

从此律师的舌头跟着公权力后面说话。

律师成了道具,公平和正义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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