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

(1964)[转帖]乌坎启示录:从玻璃社会到橡胶社会

引起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的广东汕尾乌坎村群体性事件,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柔性应对下,正在走向缓和与正常。

乌坎事件的最终峰回路转,最引人瞩目和思考之处,在于面对社会矛盾,政府认识思维、治理方式的颠覆性转变。乌坎事件历经数月,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个关键因素在于此前汕尾当地政府的应对不当,即用传统的敌对思维认识和对待民众的经济利益诉求,之前汕尾当地政府对乌坎所使用的“不明真相的煽动”、“境外势力”等字眼,就深刻体现出治理思维的狭隘。而广东省委省政府彻底拆解乌坎之结,也正是在于完全以一种开放理性的思维应对,包括将乌坎事件定性为“村内利益纠纷”、承认村民自发选举的“临时理事会”合法、调查村官贪腐问题等等。尤其是对乌坎事件的定性,罕见地凸显了科学理性的思维态度,使得一次旷日持久的社会矛盾纳入到正常的体制解决的框架内,为将来各地政府应对和解决类似问题,开了先河、探了路径。

从当年的瓮安事件到乌坎事件,社会的转型与发展,莫不应了政治社会学的一条规律:在现代化过程中,产生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制度的吸纳和净化作用,可以将这些因素化解在制度框架内。尤其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的现阶段,清晰地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并采取恰当应对方式,当成为各级执政者急需补上的必修课,尤其是基层政府。

首先应当意识到,类似乌坎这样的社会冲突是风险社会、转型社会无法避免的,即使在一个转型成功的社会也是在所难免的。这些冲突是利益博弈时代的必然结果,而且早有一流的社会学家通过研究发现,社会冲突不只是带有破坏性,它往往还带有建设性,能够缓解社会系统的压力,对那种颠覆性的危机冲突形成保护层,从而把产生有损核心价值理念分歧的危险减少到最少程度。这就要求执政者面对社会冲突与矛盾,首要应避免简单地套用刚性的敌对思维应对危机,而须用科学务实的方式良性互动,用韧性的方式因势利导,以最小成本获取社会最大收益,实现多赢。

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积极转变思维,以科学务实的韧性尝试取代简单粗暴的刚性思维。比如2009年8月,云南陆良县发生警民冲突,云南省委宣传部不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在报道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禁用“刁民”、“恶势力”等称谓,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还指出,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诱因复杂,但矛盾焦点多集中在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上,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责群众,甚至给上访群众乱扣帽子。事实证明,当社会冲突发生时,简单地贴标签、敌对化往往会激化矛盾,至多是扬汤止沸,而正视民众诉求、积极回应诉求、进行良性互动,才是因势利导的釜底抽薪之策,通过改良矛盾的土壤来夯实稳定的基石。

科学务实的认识论是第一步,其次就是要通过制度改良,建立一个韧性的橡胶社会。所谓“橡胶社会”就是社会像橡胶一样有较强的韧性,在遭受各类社会压力时具备强大的容纳力和修复性。与“橡胶社会”相对的就是“玻璃社会”,顾名思义,玻璃社会就像普通玻璃一样刚脆,在应对外力冲击时缺乏足够容纳能力,很容易发生断裂、破碎。当下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于推进社会改革,社会改革的目的就是增强社会的韧性、提高社会容纳力、抗冲击力,使得大部分矛盾冲突问题都有畅通的渠道和方式进行修复。

如何从制度层面建立“橡胶社会”?乌坎事件的解决路径,同样给出了重大启示。政府承认乌坎村民自发选举的临时理事会,这是化解乌坎危机的关键举措之一。因为原有的村官长期不作为、乱作为也是导致乌坎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之一,如何建立一个赢得民众广泛信任、能够真正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组织,是缓解社会冲突、畅通利益博弈机制最终建立橡胶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此前,国内多省市开始放宽民间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广东更是为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公民社会大松其绑,不仅降低门槛,还引入竞争。此番政府承认乌坎村民自选的组织,无疑也将进一步从实践层面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在介于政府与市场、公权与个人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社会空间,社会组织的培育和蓬勃发展,将不仅为日益复杂的利益博弈找到理性务实的平台和通道,还会在“大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变革,使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搭建其各司其职、井然有序、韧性十足、包容稳定的社会格局。

乌坎这盘棋,玄妙无穷,不仅为学者、普通民众所关注,更应成为善政与善治、改革与稳定的执政样本。

来源:华商评论的BLOG

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977df00100wl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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